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几个月

更新时间: 2025-10-11 22:16:09

网络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六个月。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,将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。同时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不得少于六个月。网络运营者对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。

网络日志是日记中的一种,多指非个人的,一般是记载每天所做的工作。

网络日志的种类较多,如博客。“网络日志”(blog,是weblog的简写),也可称为博客。

Blog是以网络作为载体,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个人心得,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,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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